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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教育委员会 开县人事局
关于200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公开招聘2007年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教师发布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招聘原则。
二、招聘名额
今年共招聘全民所有制教师276名。
1、普通高中教师56名。
2、初中教师150人。
3、小学教师70人。
招聘学科及名额详见开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1、开县籍应届和保留就业资格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2、开县籍社会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
3、在开县参加过“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及“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一年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招聘的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招聘的初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录取到高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招聘的小学语数教师必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招聘的特殊教育教师必须是特教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社会人员只能报考小学语数教师和初中政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七个专业的教师。
5、身体健康。
五、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
凡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均应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专业科目分为A卷和B卷,A卷为教育学、心理学,占60分,B卷为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占140分。
公共科目考试得分、专业科目考试得分和加分三项之和为总分。
1、报考中学教师设政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7个专业,主要考大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内容和中学相应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知识测试办法另行制定。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设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4个专业,主要考大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内容和中学相应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
3、报考小学语数教师考中师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内容和小学语数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
4、未设置测试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考小学语数教师的不受专业限制。
5、加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的志愿者另加5分。
六、招聘录用方式
(一)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和初录人员确定。
1、中学教师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按专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中先划高中教师分数线,确定初录人员;再按专业划其他初中教师分数线,确定初录人员。
2、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按专业划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高中教师(本科)、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初录人员。
3、小学语数教师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小学语数教师划一条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录人员。
4、录取办法:《综合基础知识》得分、专业知识得分和加分三项之和为录取总分。录取时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出现并列分数时,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B卷成绩、A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某一学科招聘名额录不满时,则从报考同层次相近学科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录。
(二)初录人员聘用学校及岗位确定。
考前公布岗位设置情况,并分层次分学科明确岗位顺序号。录取分数线划定后,按初录人员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出顺序号,然后一一对应安排确定就业岗位。
七、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
考生报考时按照公布的招聘层次及学科、人数自主确定报考层次和专业,不能兼报。
时间:7月17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报到报考);地点:县教委人事科。
报名手续: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报考;保留有就业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凭毕业证报考;社会人员凭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报考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缴纳报考费。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二)审查资格。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07年8月3日公布。
(三)《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7年8月13日至14日到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8月15日举行考试,考试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
(五)8月17日公布考试成绩。
(六)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即为分数线划定后确定的初录人员。若有体检不合格,则按层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参加体检。
(七)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县教委、人事局组织公示,公示7天,接受群众举报,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得补招。
(八)用人学校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开县人事局、开县教委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九、组织领导
200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负责,教委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事、编办参与配合。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十分关注。整个招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成立纪律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违犯招聘纪律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加考试的人员违犯招考纪律的将取消当年的招聘资格;扰乱考试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开县教委和开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 52218021 52222591 52218662
举报电话: 52218212(县纪委信访室)
52231797(教育纪工委监察室)
附:开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二OO七年七月十五日
下载:招聘简章 开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