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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校舍安全排查、搞好基建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属单位:
受四川汶川大地震影响,我县大部分中小学校舍和设施遭受不同程度损毁。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地震灾害后学校校舍设施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教建〔2008〕34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关于校舍安全排查、搞好基建管理的通知》(渝教基〔2008〕0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校舍安全,搞好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根据市教委(渝教建〔2008〕34号)文件要求,对学校的各种用房及设施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对已查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整改。目前雨季来临,对校园的各种设施、围墙、堡坎等要认真排查,确保安全。
二、加强对学校的基建项目管理。对在建项目,要检查设计是否按国家规定的地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对学校的建筑地震类别可适当提高。要检查施工工程项目质量,对钢材、水泥、河砂、碎石要严格把关检查,要对检验项目中的各项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项是否达到设计规定要求。使新建校舍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2007年校舍统计中,将砖混预制板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用房按原统计口径统计为混合结构,为了摸清砖混预制板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用房的面积,请各单位按2007年校舍统计报表中“混合结构”用房分别填入《开县中小学校有关校舍统计表》,于六月十八日前专人将纸质表交教委规划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kxjwghk@sina.com。
附件:《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关于校舍安全排查、搞好基建管理的通知》(渝教基协〔2008〕03号)
《开县教委中小学校有关校舍统计表》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下载:渝教基协〔2008〕03号
校舍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