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语言文字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示 | 教育信息 | 教育研究 | 教育技术 | 招生考试 | 教师之窗 | 家长学校 | 在线留言 |  · ·
栏目导航
公示栏
通知公告
远教公示
热点排行
· 2008年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26378)
· 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 (15890)
· 关于西街初中等11所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意见 (15427)
· 关于印发《西街初中等七所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实施… (11069)
· 2007年西街初中等9所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教育教学… (10631)
· 公   告 (10214)
· 人事急办通知 (10049)
· 开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 (9826)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市开县教育网 >> 通知公示 >> 通知公告 >> 公示信息正文
关于开展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公示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7-04
【字体: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县属学校、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让全县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在突发自然灾害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应对能力,按照市委法建办、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未成年人集中的教育系统开展抗震减灾宣传,做好抗震减灾工作,既是对未来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最好防范,更是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最大保障。全系统要把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师生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在宣传教育的时间、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给与充分保障。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一是在教育对象上要全面覆盖,让全县每所学校全体师生,特别是农村学校、村校的师生掌握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明确作为公民,在面临自然灾害时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基本方法、常识,确保受教育对象无遗漏。二是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重点。要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学校领导、教师的职责,每个师生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还要大力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有关内容,防止抗震救灾中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相关学习宣传内容由各学校在《西部普法网》“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栏目下载。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抗震救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纳入学生正式课堂教育内容,使抗震救灾和应对自然灾害的法规政策宣传经常化;要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团支部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作用,以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要利用有线电视、报刊、网络、黑板报、简报等平台,营造良好的氛围,大力开展直观、形象的媒体宣传;要特别注重理论宣传和实战演练的结合,树立“平时多一份安全教育和演练危难时期就多一分生存希望”的观点,完善和熟悉地震等灾害预防和处置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在实际运用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县教委将对各校的抗震救灾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将好的作法及单位在全县宣传推广。各校要将开展抗震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县教委政策法规宣传科。

开县教育委员会

                                2008年7月1日

下载:通知

公示信息录入:nzc    责任编辑:nzc 
  • 上一个公示信息:

  • 下一个公示信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开县教育委员会 Copyright © kxedu.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开县新城 邮政编码:405400
    网站制作:园丁科技 52922967 网站备案:渝ICP备05000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