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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重庆市中小学作业本地方标准
及规范我县中小学作业本市场的意见
各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幼儿园、作业本印刷企业:
为提高作业本印刷质量,规范中小学作业本市场,杜绝在作业本采购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有力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渝教材[2005]18号和开县教委、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教基[2005]20号文件精神,现就贯彻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203-2005)《中小学作业本印刷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以及我县中小学作业本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必须统一使用符合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203-2005)(以下简称“标准”)的作业本。
二、中小学作业本规格、配用纸的规定
根据“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作业本规格、配用纸张如下:大本子16开本(1092mm×787mm下同)内页16页;英语本24开本、内页24页;小本子32开本、内页16页;本子全部向侧面翻动,本子内页用70g/m2书写纸双面印刷,封面用70g/m2单胶纸印刷,全县采用一种封面图案及格式,双色印刷。
三、中小学作业本生产、采购、配送工作的原则及要求
(一)定向采购
各校按“一费制”办法收取的作业本费,应完全用于购买作业本。在每期开学前,根据作业本收费标准折算出每生每期所需数量,再按照征订教科书人数计算出各校需购作业本总量,编制采购计划。我县各校必须在县里确定的定点生产企业采购作业本。
(二)定点生产
按招投标办法确定作业本定点生产企业。对投标的印刷企业着重考察其资质、厂房、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市场信誉度等因素确定其投标资格。中标企业按规定的品种、数量积极采购原材料,按“标准”规定的质量、格式及我县统一规定的配用纸要求精心组织生产,开学前全部送达定货的学校,开学后进行余缺调剂。
(三)定价发行
按招标企业的招标价和征订数量品种向学生发放作业本。不得加价和克扣数量。
(四)定时结算
在教委的监督下,各校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与定点厂家一次性结算货款;每期末与学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五)纪律要求
1、各定点厂家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四定原则办事。作业本定点生产厂家不得以返回手续费等不正当的手段经营。严禁学校在作业本采购、配送过程中,向定点厂家索要好处费或财物,不得擅自加价或克扣学生作业本数量从中获利。
2、强化监督,加大查处力度。把规范作业本采购行为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内容。实行定期专项审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作业本生产、采购、配送原则和要求的厂家和学校,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其违规经营的厂家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对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重庆市中小学作业本地方标准在我县顺利推行,经我委研究决定,成立“开县中小学作业本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程黎明,副组长:王敏(质监局副局长),成员:张理明、雷有权、陈香柏、周先富、黄中亚、官世平、何绍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官世平,副主任何绍敏、黄中亚、张立科、吴卫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作业本管理工作原则,领导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审定全县作业本招标方案等。办公室负责管理工作日常事务,负责编制采购计划,抽查检验作业本质量,监督厂家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学校的采购、发行、结算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重庆市教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乡镇教育助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