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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渝教基[2004]29号
作者:开县教委    文章来源:开县教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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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课题加以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里打算在适当时候,召开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现场经验交流会。

三、制定贯彻具体措施

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要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和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中小学要根据宣传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中小学生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二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各中小学要在宣传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对中小学生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工作。当前,特别要在改革德育课程、落实专题教育时间、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力争在短时间内使该项工作收到明显成效。三要抓好几项有影响的重点活动。要充分利用“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9月全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并为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爱到深刻的民族精神教育。四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要将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纳入对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将会同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规划与指导,促使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在我市深入持久而富有成效地得到开展。

各地、学校在工作中有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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