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文件
|
|
开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
开教工委[2006]8号
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委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属学校、教委各科室、站、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重庆市召开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会议精神,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市、县的部署,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狠抓责任落实。中小学校长为主要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为直接责任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学校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聘用以及干部教职工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严肃收费纪律,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免除在全县农村地区和县镇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 读学生的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不得再收取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按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县府办[2004]226号)规定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开价[2000]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寄宿学生住宿费;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并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女童免收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仍不准各校擅自立项、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准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收费;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读物资料;不准继续收取上级已明令取消的收费。各校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 四、健全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从2006年起,全面实行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中小学要按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做到统收统支,坚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大力推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大宗物资采购,大型工程建设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财务事项,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经费收支和预决算情况,增强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决策失误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坚决杜绝挥霍浪费、挪用或贪污学校办学经费的行为。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查重处违规收费行为。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将各校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情况作为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今春开学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校要把好开学收费关口,加强对年级组、班级、村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整改。县教委计财科等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管,不准将建立新机制的资金用于还债,不能将补助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和教职工福利。县教委将积极配合县财政、物价、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查重处违规收费行为。对有令不行,令行不止乱收费的,一经查实,除所收费用全额清退外,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开县教育系统行政管理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校长、副校长,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教师,先调离原工作岗位,再给予纪律处分。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各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精神实质,教育引导教职员工树立大局意识、奉献意识,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消除不稳定因素,建立稳定和谐的校园秩序,同时,要充分利用乡(镇)广播电视、校园网络、宣传专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扩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争取广泛 的监督和支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
抄送:重庆市教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纠风办-------------------------------------------------------
下载:开教工委[200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