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教育系统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和中共开县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开县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开委办[2006]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开县教育系统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家文、县教委主任姜伯成负总责,县教委副主任张文桂,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协助,教育纪工委、教委监察室牵头,会同教育工委办公室、教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工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增强整体合力。要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家文、县教委主任姜伯成负总责,县教委副主任张文桂、程黎明、唐晓泉,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教工委委员张义坤、何如茂协助,教育纪工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教委监察室牵头,会同县教委办公室、计财科、教育科、人事科负责落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五个不许”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八个不准”规定等参与赌博的违纪行为。继续落实不准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及公车私用的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由县教委主任姜伯成负总责,县教委副主任张文桂、程黎明、唐晓泉,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县招办主任张义坤,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何如茂协助,教育纪工委、教委监察室牵头,会同办公室、教育科、计财科、人事科,县招生办负责落实。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履行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牵头部门职责。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免除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不得再收取服务性收费。严格按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开价[2000]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寄宿学生住宿费,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并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女童免收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严禁擅立名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努力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公示、收费两张皮的违规行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健全和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管。认真执行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惩处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向优秀教师群体和模范教师刘念友事迹学习的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县教委制定的教职工“六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从教行为。
(三)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建设学习型、廉洁型、高效型、便民型、精细型机关为目标,以“规范政务管理、整治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政令畅通”为重点,以“严管、严治、严惩”为手段,以健全和完善制度为突破口,继续加大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力度。对照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工作效率、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找准本单位亟需治理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大教育政策法规以及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措施和教委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良好的机关形象。
(四)切实加强各级各类考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行为,有力维护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大办信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家文、教委主任姜伯成、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负总责,县教委副主任张文桂、程黎明、唐晓泉协助,教育纪工委,教委监察室牵头,会同教育工委办公室、教委办公室、教育科、人事科、安全保卫科、计财科负责落实。
(一)切实改进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中纪委颁布的《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信访”工作格局。要认真接待群众首次信访,按照“手续齐备、事实清楚、材料齐全、处理决定落实到位的要求,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力争查处一件,息诉一件。坚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主要领导接待日制度,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重复、越级、集体上访的“三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大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力度,坚决查办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要重点查办在基建工程、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图书药品采购等工作中给予或收受贿赂的行为以及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私设“小金库”、乱支乱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责任事件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人事纪律的案件;违反《教师法》和社会主义道德的案件以及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考试违纪舞弊和乱收费案件。要加强发案原因的剖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制堵漏,预防案件的发生,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五、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着力构建“大宣教”格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家文、教委主任姜伯成主任负总责,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协助,教育纪工委、教委监察室牵头,会同教委机关各科室负责落实。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及正反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切实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廉政影片校园巡映和青春倡廉主题活动,创作演唱反腐倡廉歌曲,征集反腐倡廉格言警句,举办廉政书画、漫画和公益广告展览,开展“读书思廉”等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校园氛围,培养和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家文、县教委主任姜伯成负总责,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协助,教育纪工委、教委监察室牵头,会同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戒免谈话制度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坚持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实现党内监督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家文、县教委主任姜伯成负总责,县教委副主任张文桂协助,教育工委办公室、教委人事科牵头落实。全面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要实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深入开展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张家文、教委主任姜伯成、副主任张文桂负总责,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协助,教育工委办公室、教委办公室、教育工会牵头,会同教育纪工委、教委教育科、人事科、计财科、监察室负责落实。大力推进《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凡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评职、晋级、干部任用等事项,做到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注重公开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实效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管。由县教委主任姜伯成、副主任程黎明负总责,教育纪工委书记唐开珍协助,教委计财科牵头,会同教育纪工委、教委监察室负责落实。教委有关科室要做好规划和指导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学校)完善有关手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业主制、招投标制和预决算制。加强对建设工程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出现的“豆腐渣”工程,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理。
(六)强化财务管理。由县教委副主任程黎明负总责,教委办公室牵头,会同教育纪工委、教委计财科、监察室负责落实。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小金库”、“帐外帐”,以及收入不入帐、收多记少、虚列支出等做假帐的行为。加强内审工作,强化教育经费收管用的监督检查。加强现金管理,严禁私自乱借。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和大宗物资集体采购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质量的原则,实行“采”、“管”分离,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
附件:开县教育系统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