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开教办[2006]10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纠风办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
中心小学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本委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今春开学以来,我县绝大多数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教育乱收费,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但仍有个别学校的领导和教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乱收费,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教育的声誉。为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重庆人民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渝纠办[2006]1号文件要求及县委有关领导的批示,现将国务院纠风办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中心小学乱收费案件摘要转发给你们,希各校组织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反思,从中吸取教训。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力求实效。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惩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各校要在近期对年级组、班级、村校的收费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整改。县纠风办、县教委将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同时重点抽查部分中小学今春开学的收费行为,对有令不行,令行不止乱收费的,一经查实,除所收费用全额清退外,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校长、副校长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教师,先调离原工作岗位,再给予纪律处分。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国务院纠风办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中心小学
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情况
最近,国务院纠风办在广东省纠风办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严肃查处了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中心小学强制收取保险费、校鞋费、早餐费的案件。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中心小学强制收取保险费、校鞋费、早餐费案。经查,平潭镇中心小学2005年秋季开学向895名学生收取早餐费共计10.416万元;向865名学生每人收取30元保险费,共计2.595万元;向723名学生收取校鞋费4.1028万元。 惠阳区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平潭镇中心小学校长、镇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平、平潭镇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刘观荫行政撤职处分。学校违规收取的早餐费、保险费、校鞋费共计17.1138万元已全部退还学生家长。 上述案件,是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情况下发生的。个别地区和有关单位在小团体利益的驱使下,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仅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一、进一步增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收费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近年来,教育乱收费已经成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都强调,要把解决好群众“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平潭镇中心小学无视中央的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我行我素,反映出个别单位存在着严重的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问题,表明教育乱收费现象仍然很突出,治理的任务仍然很艰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认真贯彻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国纠办发[2001]10号)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准代收任何费用,不准强制学生投保。2005年8月,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教监[2005]10号)再次强调,严禁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严禁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谋取利益。然而,少数地方和部门疏于监督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还比较严重。甚至有极少数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了一已私利,顶风违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和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各级纠风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认真受理,对查实的问题要充分运用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手段,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以查办案件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一方面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及时总结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和管理问题,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 二00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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