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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开教办[2006]14号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教办[2006]22号)及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安发[2006]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五一”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各校要在“五一”节前对学生认真进行一次以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泄露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做好因季节变化,气温升高,自然灾害频发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教育防范工作。
三、各校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要对校舍、师生住宿楼、教学楼(网络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群集中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特别要查找村校校舍、厕所、围墙等安全隐患,要查找校园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在“五一”长假期间及时进行整改完善。要加强和调动校园内保力量,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守楼护院、夜间巡逻制度,防止撬门入室盗窃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学校财产安全。
四、各校要认真做好有针对性的应急方案和落实防范措施,针对长假期间的易发事故,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和制定周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增强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能力,确保万无一失。
五、各校在“五一”放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活动;对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在没有绝对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一律停止进行开展,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六、各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放假期间,学校要建立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关键岗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否则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学校 假期 安全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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