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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锅炉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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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庆市开县教育委员会


文件

 

渝质监发〔2006〕43号


 

 


关于开展学校锅炉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我县学校锅炉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吸取我县大进铭平再生纸厂“12.31”锅炉爆炸事故教训,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开县教育委员会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决定利用暑假期间继续开展学校锅炉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锅炉属特种设备中的一种承压设备,它涉及人的生命安全,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及重大财产损失,做好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锅炉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锅炉在运行中,因腐蚀、疲劳、磨损,会随着使用时间而产生一些新的缺陷,或原来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地发现这些缺陷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每个学校要充分认识锅炉安全的重要性,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二、学校锅炉存在安全隐患的具体表现

1、不按规定对锅炉实施定期检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各使用锅炉的学校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万州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但仍有少部分学校未申请定期检验。

2、安全附件未校验。安全阀(水封管)、压力表、水位计是确保锅炉运行的三大安全附件,有相当一部分学校锅炉的安全附件未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或清洗。

3、未进行维护保养或维护保养不当,无维护保养记录。

4、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无锅炉运行记录,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司炉人员无证上岗,很大一部分司炉工对锅炉的安全使用缺乏了解,没有经过正规的安全技术培训。

6、未按照检验报告中提出的隐患彻底整改。

三、整治要求

蒸汽锅炉是国家强制检验的特种设备,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锅炉的检验分为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在用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锅炉内部检验时必须停炉,加之我县学校分布散,路线长,数量多,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了不影响我县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拟定在今年暑假期间(7月10日——7月31日)开展拉网式的锅炉检验工作。

1、各学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校锅炉安全全面负责。要以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己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要具体,措施要到位,责任要明确。学校要确定锅炉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锅炉管理人员,制定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学校将还未取得证件的人员于7月10日前书面或电话告知开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我局拟于7月底开展一次司炉人员的培训。(联系人:刘运杰  13638294388)

2、各个学校接此通知后,必须落实1-2人专人负责,立即对学校在用锅炉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对超过检验有效期运行的锅炉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万州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所申请检验合格并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学校必须立即组织对超过有效期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校验和检定,确保灵敏可靠。

3、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正确使用锅炉,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对在用锅炉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或发生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处理办法、程序以及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的计划和安排。保证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条不紊的及时采取措施,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5、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开县教育委员会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安全监察,对未按规定要求整改的单位,由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县教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注:锅炉、安全阀检(校)验单位:万州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所     64892316  87500729;

压力表检定单位:万州计量质量检测中心开县所: 87403373

锅炉清洗修理单位:开县威福锅炉有限公司:52264687

开县神釜锅炉技术开发公司:52272662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  学校  特种设备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安监局并端平副县长。

  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9日印发

 下载:开质监发〔2006〕43号

文章录入:nzc    责任编辑:n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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