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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激情奥运,阳光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开教函[2007]178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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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

“激情奥运,阳光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激情奥运,阳光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关委[2007]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全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激情奥运,阳光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渝教办函[2007]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县中小学生参加全国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激情奥运,阳光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传播奥运知识,弘扬奥运精神,增强学生体育健身的意识,培养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

三、活动原则

精心组织、重在育人;因地制宜、自愿参加;读书、征文、实践、演讲结合;讲求实效、注意安全。

四、组织办法

以中小学校为单位组织“激情奥运、阳光校园”主题教育和读书、征文、演讲初评工作。

各中、小学校从本校实际出发,积极引导,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德育教育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实践、征文、演讲活动。在弘扬奥运精神,提高学生体育健身的自觉性,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坚强、友爱的高尚情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教育部关工委主办的《课常内外》杂志,2007年第10期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已公布此次活动细则及报名表,同时出版《激情奥运、阳光校园》知识读本(各校请将订数于2007年10月30日前报教委教育科,原则上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初、高中每班至少征订一本)。

五、征文演讲的评选和奖励

(一)征文、演讲的评选。各中、小学于2008年4月20日完成初评工作并向教委教育科上报优秀征文和演讲光盘(VCD),《重庆市“激情奥运、阳光校园”征文、演讲登记册》(附件1),“重庆激情奥运、阳光校园”主题教育情况统计(附件2)。具体要求:1、上报征文篇数为参加活动人数的1.5%,纸质每篇一份,同时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cqkxjyk@163.com)。2、各校报一名学生演讲光盘(VCD)。并附登记册和演讲稿(演讲稿可以是征文)。

(二)奖励。1、奖项设置,分小学、初中、高中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加活动人数的比例设奖。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并通报全县。对获得等级奖的学生征文、演讲报重庆市参评。2、对参加人数多,获奖面大的学校设组织奖。

附件:1、开县“激情奥运,阳光校园”征文演讲登记册。

2、开县“激情奥运,阳光校园”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李景茂      联系电话:52222705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下载:开教函[2007]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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