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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委领导、科室(馆站、中心)联系乡镇(街道)学校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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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县教育工委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教委领导、科室(馆站、中心)联系乡镇(街道)

学校的通知

各科室(馆站、中心)、教管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各科室(馆站、中心)与学校的广泛联系,增强全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建立委领导、科室(馆站、中心)联系乡镇(街道)学校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系对象

机关各科室(馆站、中心)联系一至三个乡镇(街道)所辖学校,教育工委、教委领导、县政府督学分别联系相关科室(馆站、中心)联系的学校。

二、联系内容

1.了解掌握所联系学校的基本情况。

2.指导学校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3.听取学校及教师对教委的建议和意见,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委。

4.对学校和教师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尽力研究解决。

5.帮助所联系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排查矛盾纠纷。

三、联系方式

1、联系领导和科室(馆站、中心)主要采取走访、慰问、会议、信函、电话等形式与所联系学校保持经常联系,每学年到联系学校开展3-4次的联系活动。

2、被联系学校要主动向联系领导和科室(馆站、中心)反映情况,积极争取联系领导和科室(馆站、中心)的重视和支持。

3、各联系科室(馆站、中心)要将联系学校的工作动态及时向教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宣传科反馈,以便将优秀的个案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县推广。

2008年2月13日

下载:开教工委[2008]1号

文章录入:nzc    责任编辑:n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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