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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委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帮助困难移民搬家”
捐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帮助困难移民搬家”捐款活动的通知》(开委办〔2008〕2号)转发给你们,并按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宣传发动。各学校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此次捐款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捐款对象及要求。各学校和单位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捐献一日工资收入(按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及家长捐款。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抓好捐款活动。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将对各学校和单位捐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捐款的接收。各学校和单位接收捐款后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及时缴入县教委计财科(开户银行: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账号:402230080253003398,收款人:温娅妮),然后由县教委统一上交开县民政局慈善专户。同时,各学校和单位凭“缴款回单”到教委计财科登记销号。
2008年1月15日
下载:开教工委[200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