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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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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卫生局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季呼吸道传染病

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中心)卫生院、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

春季是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卫生部2008年2月公布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中,麻疹发病数占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三位,流行性腮腺炎和流行性感冒的发病数分别占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和第三位。目前,我县个别学校出现了呼吸道传染病的暴发疫情。为防止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加强领导。各镇乡(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管职能,督促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认真落实学校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措施。各学校、托幼机构、卫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落实工作。疫情发生后,学校和卫生院要共同成立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加强监测,及时报告

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学校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加强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疫情发生后,要加强对全街道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主动搜索和报告,实行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同时要做好AFP病例的主动监测,按时旬报。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的监测,及时处置疫情,做好疫情的网络直报与检诊工作。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传染病报告与防治的监督工作,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各学校要加强校内晨检工作,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要向卫生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报告。

三、加强配合,查漏补种

为有效预防控制麻疹的暴发流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各学校和卫生院要加强配合,合理安排,尽快完成麻疹的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接种工作,严防接种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治疗,落实家访

根据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特点,卫生院和学校加强配合,实行患病学生在家隔离治疗,病重学生要及时住院治疗。学校要组织落实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

五、加大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以小学和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学生讲清洁、爱卫生,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增强防病能力。卫生院、县疾控中心要配合各学校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各学校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搞好学校室内、外环境消毒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均能按照免疫程序及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全县各小学、托幼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秋季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落实专人,积极配合。要及时统计、汇总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并提供给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加强辖区各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查验证工作督促,要保证秋季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要加强与学校的配合,采取多种有效方法进行补证和补种工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防控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载:开卫〔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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