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县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评选2007—200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经研究决定,今年全县共评三好学生729名,优秀学生干部502名,先进班集体87个,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县中小学(含师范、职中、民办学校)受过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崇尚科学,立场坚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各项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自我教育能力;是校级“三好”学生。
2、学习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不断追求新知,独立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在县级科技创新类大赛获奖;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学年累计缺勤率在最低控制线内。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时事,具有为同学、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诚实正直,遵章守纪,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良倾向;在执行《守则》、《规范》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是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待人热情,工作扎实,责任心强,讲究工作方法,作风民主,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在班、团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优秀品质和事迹在校内具有重大影响。
3、较好地掌握了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思维敏捷,有创新意识。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余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体育锻炼活动一学年累计缺勤次数不得超过最低控制线。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贯彻执行《守则》、《规范》中班、团、队组织发挥了核心作用;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自治自律能力,形成了目标明确、纪律严明、明礼诚信、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操行合格率100%;是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
2、具有为报效祖国而勤奋学习、互相帮助,锐意进取的浓厚学风,全班同学能做到德智体全面和谐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并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3、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课外活动和校外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体育合格率95%以上,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达到部颁要求。
三、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学校必须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对推荐的学生和班集体必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推荐名单在报批前和批准后都要在学校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学校师生监督,使学生在参评过程中真正受到教育。经核实,凡没有公示者,教委将取消学校当年评选资格。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学校、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在审查推荐中一定要坚持标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报软盘。
(三)按工作要求
5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学校由教育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县属学校分校办理。逾期不办理者,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1:开县2007至2008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