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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持续好转,根据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安委〔2008〕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加强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宣传。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有力度、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安全执法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县教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教委主任陈华东为领导小组组长,教委副主任罗科元、县政府督导室副主任谭祖学为副组长,教委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规划建设科、职成教科、安保科等科室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日常事务工作。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
1、针对“5.12”地震灾害对学校的破坏,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活动。
2、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防泥石流、防滑坡、防大风暴雨、防地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危化物品等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开展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竞赛活动。
4、开展一次学生参与学校、社区、楼院和家庭的安全宣传活动,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8日为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校要采取印发资料、街头宣传、搭台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隐患治理年”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六、活动要求
1、各校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各校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类资料,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7月1日前报送县教委安保科(联系人:余化成 联系电话:52218032 52212343)。
附件:宣传标语
开县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宣传 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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