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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诗文朗诵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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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委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

诗文朗诵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属学校: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诗文朗诵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后:

一、主办单位

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开县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开县委员会

二、活动目的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祖国、歌颂人民,反映教育新发展、新成就,展示教师新风貌、新形象。

三、活动主题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四、节目数量、内容、形式

围绕“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的内容,可选古典诗文、现代诗文(配乐、配舞)朗诵,也可自创诗文朗诵。采取集体朗诵(30人以上)、个人朗诵(含小组合3-5人)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体朗诵节目控制在10个以内,个人朗诵节目控制在15个以内。

五、参加对象

以学校为演出单位,组织党员、教职工参加。汉丰地区的学校必须每校组织一个集体朗诵节目,农村学校应积极报名参加。

六、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诗文朗诵会”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友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天祥、张培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教工会、党办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筹备组织各项工作。

(二)艺术指导

廖光新、王伦勤、程先国、刘宗书负责节目的遴选及其艺术指导工作。

(三)联络员

张京科、成天祥、左晓明负责整个活动的联络工作。

七、活动步骤

1、2008年6月5日前申报朗诵节目(申报表附后)。

2、2008年6月10日前确定朗诵节目。

3、2008年6月11日6月24日各学校排练朗诵节目。

4、2008年6月25日前审定朗诵节目。

5、2008年7月1日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诗文朗诵会,具体演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节目服装、道具、排练及演出人员食宿等费用由各校自理。

八、奖励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对参加诗文朗诵的节目进行评奖。集体朗诵节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个人朗诵(含小组合3-5人)节目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

                            

  2008年5月27日

主题词  建党87周年  诗文朗诵   通知

 

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直属机关工委

下载:开教工委﹝2008﹞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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