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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委《关于举办“奥林匹克花园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三届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奥林匹克花园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三届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动员和推荐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学生自愿参赛,展示我县青少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艺术才华,推进我县艺术教育工作的蓬勃发展。各校按指定时间到赛区指定地点报名的同时,将报名参赛的情况于2008年6月2日前报基教科。
附件:渝教体卫艺﹝2008﹞10号
开县教育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学生 德育工作 才艺大赛 通知
下载:渝教体卫艺﹝2008﹞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