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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廉洁教育
指导纲要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厅[2008]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廉洁教育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把廉洁教育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诚心做事、诚实做人、做合格公民的重要举措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务求实效。加强中小学廉洁教育,要遵循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将廉洁教育与全市“和谐育德”教育创新工程结合起来,具体贯穿在学校教风、学风、校风建设、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之中。各学校要利用多种教育资源,丰富廉洁教育的内容和手段,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ΟΟ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廉洁教育 转发 通知
下载:开教基[2008]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