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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5-2006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培训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重庆市2005-2006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即将开始实施,我市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由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牵头组织实施,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充分发挥区县一级的管理和组织作用;市项目办负责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对区县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二、培训目的
为项目区县和学校的骨干教师和技术人员提供不同层面的技术培训,使他们了解现代远程教育在农村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内容;熟悉并掌握现代远程教育中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卫星数据(IP)接收技术和资源整合利用方法;熟悉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方案,掌握三种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方法;能够在当地承担示范、培训以及为教育教学和经济发展服务的任务。
三、培训层次、对象及人数
培训分为市级骨干培训和区县级培训两个层次。
市级骨干培训对象为25个区县的项目办管理、技术人员以及片区学校骨干教师,每个区县10人左右,全市共计200人,分两期进行培训;区县级培训对象为2006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区县中新建模式二和模式三的项目学校一线教师和校长各1人(每校2人),共3402人;市、区县两级合计培训3602人。各区县培训人数见附件1。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主题讨论、分组实践、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集中安排,市级骨干培训和区县级培训时间都为10天(80学时);在区县级培训中,校长培训1天,一线教师培训10天。市级骨干培训从7月18日启动,区县级培训从8月9日启动,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教学计划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培训环境及条件
培训分别在市级培训基地和区县级培训基地进行。各项目区县须建立区县级培训基地,具备相应的软硬件和师资条件。市项目办将对各区县培训条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本区县的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区县,其参训人员将调配到市级培训基地或其它区县级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区县级培训基地条件见附件3。
六、教学内容及分工
1、教学内容:计算机应用知识、Windows Xp操作系统、OfficeXp、Internet网络、局域网、现代远程教育知识、卫星数据(IP)广播接收系统原理和应用、资源的管理和应用、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等。市项目办将根据上述内容,确定统一的教材。
2、区县级培训中,计算机技术教学由区县骨干人员承担;卫星接收技术和资源应用教学主要由区县骨干人员承担,市项目办协助。
七、考核要求
考核包括考勤、作业、笔试和实践四个部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费用自理。市级骨干培训合格,将由市项目办发给市级培训合格证书;区县级培训合格,由区县项目办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八、培训经费与使用
根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关文件精神,培训经费单独列支,接受项目的审计。市级骨干培训经费由市项目办安排使用;区县级培训经费按每个模式二项目点(包括模式三中的模式二项目点)1500元预算(近郊5区培训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单独预算),由市项目办按市确定的培训人数分别拨付到培训主办区县,由区县项目办安排使用。培训费主要用于学员的住宿和伙食补助、教材资料费、教师讲课费、场租等会务开支,学员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凡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区县,市项目办将缓拨、核减甚至停拨该区县培训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