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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切实做好学校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市招办、委属各单位:
受高空低压槽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从7月16日下午开始,我市西部、中部出现强降雨天气,一些地区遭受了暴雨和特大暴雨的袭击。据气象预报,该强降雨天气还将持续3 天左右。为充分做好防灾救灾准备,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防灾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灾救灾工作领导
各地各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灾救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防灾救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抗灾救灾组织指挥体系,严格执行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好足够、精干的抢险队伍,落实好必要的防灾救灾物资。各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防灾救灾第一线,加强指挥调度,组织落实防灾救灾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防洪救灾工作措施
面对严峻的防洪救灾形势,各地各校各单位要抓住重点环节,加紧排查安全隐患。对受洪水威胁和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的学校,要落实专人严密监控,做好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救灾方案。一旦发现险情苗头,要立即做好人员和财产的转移工作,减少财产损失,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自救的能力。 各地各校在暴雨洪灾后,应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校内的危房必须坚决封闭停用,禁止人员出入,妥善安置师生员工,并及时维修或重建。对有安全隐患的围墙、堡坎等设施要设立警示标志,尽快加固维修排危,认真落实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雹、防雷电等工作措施,确保学校新学年教育教学的良好秩序。同时,要高度重视灾后防疫工作,避免灾后疫病滋生蔓延。 三、强化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师生的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各单位务必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暑假期间,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各高校尤其要对暑假期间留校的大学生强化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在暴雨季节不外出游玩,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地各校要制订和完善本地区本学校的安全工作预案,在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来临之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最快速度组织广大师生安全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加强信息沟通,提高防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各地各校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防洪救灾工作信息准确畅通。学校重点要害及危险部位、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一旦出现重大险情,要快速反应,迅速开展抢险自救工作,同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委及时报告。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师生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对迟报、漏报和隐瞒事故不报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市教委值班电话:63862437,63635909(传真)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防灾 救灾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7日印
下载:渝教办〔2007〕50号 |